辽宁机场警方发布公告境外返回人员应如实申报健康情况
3月26日,记者从辽宁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获悉:近日该局发布了《加强省内民航机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明确规定了申报程序以及故意隐瞒将如何处罚,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通告》要求,通过辽宁省内空港口岸入境以及经省外空港口岸入境返回辽宁省的旅客,应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监测、医学排查、隔离、留验、就地诊验、转诊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在到达现场后主动向海关、卫健、目的地接管部门等单位报告。
对违反上述规定,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故意隐瞒病情、接触史、临时服用退烧药物及其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等行为,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于违法情节严重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外国人,可以适用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
警方希望广大旅客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如有发现违反本通告内容的情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机场公安局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辽宁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报警电话:024-89392108。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李欣)
编辑: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