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农民工权益不停歇
日前,劳动者肖某到沈河区人社局农民工工作办公室销案,并表示已收到被拖欠的全部工资17万余元。
2020年春节过后,沈河区人社局农民工工作办公室接到农民工肖某投诉,称其于2019年3月至7月与其他7位工友在沈阳某项目工地做木工,被“包工头”李某拖欠工资17.56万元,肖某等8人春节前自行讨要无果。几位工友本想春节后继续与李某讨要工资,却不想疫情降临,只能求助政府帮忙解决。
接案后,农民工工作办公室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确认肖某投诉情况属实。工作人员随即向“包工头”李某介绍了2019年出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经与双方当事人多次协调沟通,李某终于答应将拖欠的工资足额发放给肖某等人。至此,这起持续近一年的欠薪案圆满解决。
据沈河区人社局局长兼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主任曹胜军介绍,一直以来,沈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不断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吴军同志亲自指挥。作为根治欠薪的总协调单位,区人社局、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统筹全区各成员单位,担当尽责,不负重托,拉起一道道欠薪“高压线”,扎紧不敢欠、不能欠的制度笼子,努力织牢农民工工资“保障网”。
年初以来,沈河区共接待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34起,涉及农民工257人,涉及金额285.7453万元。截至目前,已解决25起,实际涉及农民工349人,追欠金额567.7617万元,惠及人数和追欠金额均高于举报投诉数量,为疫情期间沈河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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