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我街道可能发生的重污染天气状况,迅速、高效、妥善地组织开展事件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结合我街实际,制定《西城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持续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导致污染物大范围积累,造成辖区出现严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隐患排查
街道每年定期对辖区内的主要隐患和危险源进行排查、登记、风险评估,形成风险隐患资料库,并组织有关部门整改、监测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三、组织机构
(一)西城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郭春江 西城街道办事处 书记
王宝权 西城街道办事处 主任
副组长:王文志 西城街道办事处 副主任
郭艳文 西城街道办事处 副主任
段铁军 西城街道办事处 综治委员
张冬君 西城街道办事处 党办主任
成 员: 岳 洋 单德兴 索继兴 赵 巍
刘 涛 董国财 以及各村、社区负责人
(二)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岳洋,信息联络人:董谛,联系电话:87852332
四、应急响应
(一)加强监测
各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重污染天气突发事件信息的监测,确定监测网点,多渠道多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工作。
各社区、村建立专职或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街道不定期对相关部门和各社区、村监测网点、监测人员以及采取的监测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加强预警
有关部门及时分析、评估和预测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接到预警信息后,及时向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由街道应急领导小组作出上报或发布预警决定,对可能涉及到相邻镇街的要建立重污染天气通报机制,及时向其通报;街道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公布上级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方式可采取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三)社区、村联动
当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各社区、村按照实际情况及本部门职责,采取相应措施防护或避免重污染天气可能带来的影响。
(四)社会响应
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各社区、村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采取防御措施,主动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准备工作。
(五)信息报告
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社区、村应急报告员要每天下午16:00前将应急措施情况向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六)响应结束
当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过程结束,且空气质量恢复正常后,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上级通知后,应及向社会公布,并下达预警解除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
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理的各社区、村要明确应急人员,并将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通信方式报到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社区、村应急处理人员必须全天候在岗,并保证通信畅通,以确保各种命令指示能够及时传达落实。
(三)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保障队伍共20人,分为4个分队。
一队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应急小组组长郭艳文,组员单德兴、赵巍;二队社区治安稳定小组组长段铁军,组员董国财、韩静;三队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组长王文志,组员索继兴,刘涛及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四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小组组长张冬君,组员岳洋,张威;各社区、村组成的应急志愿者100人,每队保证至少15人。
六、监督管理
(一)监督检查
应急预案启动期间,街道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预案实施的全过程监督检查,以保障应急措施的到位。
(二)责任追究
各社区、村有关工作人员由于不认真、不负责甚至玩忽职守等导致应急措施未及时实施的,由街道纪委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预案管理
1、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结合机构调整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
2、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