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五星级司法所揭牌暨司法所参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座谈会举行
6月8日,全市“五星级司法所”揭牌暨司法所参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座谈会在瓦房店市司法局九龙司法所举行,市司法局副局长徐颖出席揭牌仪式并参加座谈会。
全市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三年行动以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今年5月,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命名首批“辽宁省五星级司法所”的决定》(辽司发〔2021〕8号),我市中山区司法局葵英司法所、青泥洼桥司法所,西岗区司法局人民广场司法所、日新司法所、香炉礁司法所,沙河口区司法局李家司法所,甘井子区司法局南关岭司法所,瓦房店市司法局九龙司法所、复州城司法所、泡崖司法所,庄河市司法局新华司法所,金普新区司法局海青岛司法所,旅顺口区司法局得胜司法所、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所等14个司法所一举获得全省首批“五星级”司法所。此次揭牌仪式标志者着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迈入了新的阶段,揭开了新的篇章,对于进一步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在更高的起点上开创司法所工作新局面,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统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等具有积极意义。
在座谈会上,充分听取各区市县司法局和司法所代表关于推进司法所参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了解了司法所工作开展情况,凝聚了思想共识,为推动下一步工作拓宽了工作思路。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积极向司法所赋能,以司法所为具体承接办事机构,推进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完善司法所行政复议咨询点、立法民意采集点等功能,实现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全贯通”。
二是明确“工作试点”。按照“尽早启动,充分调研,积极推进,示范创新”的工作思路,以“五星级”司法所为基础,选择工作人员能力强、素质高、业务精的司法所作为试点。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法治政府建设业务骨干等进行培训和指导,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的软实力。
四是充分借助“外脑”,要积极发挥法律服务机构、法律顾问、有关专家的作用,为推进司法所参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试点工作提供专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