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岫岩县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规章并对实施进行监督;制定全县旅游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编制全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并对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协调旅游景区(点)编制规划;起草全县旅游业地方性法规。
(二)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和保护、旅游项目的论证和招商引资、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建设审批。监督、指导旅游纪念品等旅游商品的开发和销售。
(三)加强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负责旅游涉外事务和县外机构在我县境内从事旅游业务的办事机构的审批、备案和日常管理;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包装和宣传;组织全县旅游企业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旅游产品促销活动。
(四)负责星级酒店、旅行社、旅游车船公司、旅游饭店公司、特色旅游乡(镇)、旅游专业村、农家乐、农业旅游接待户和旅游景区(点)等旅游企业的设立审批、资质认定、年检、复核及日常监督。
(五)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工作,发布旅游信息,引导旅游消费。
(六)负责监督县内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餐饮、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殊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游客投诉。
(七)负责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和培训旅游从业人员,贯彻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旅游行业各级岗位资格考试;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完善旅游协会功能。
(八)行使全县假日办公室职责,会同假日办成员单位维护全县假日市场秩序,组织救援和处理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岫岩县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岫岩满族自治县旅游局机关
2、岫岩满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所
第二部分 岫岩县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
第三部分 岫岩县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岫岩县旅游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岫岩县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只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商业服务业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岫岩县旅游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54.23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岫岩县旅游局部门收入预算154.23万元,比上年增加37.11万元,增长32%。
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人员工资调整导致预算有所增加;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岫岩县旅游局部门预算总支出154.23万元,同比增加支出37.11万元,增长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11万元,增长32%;项目支出增加 0万元,增长0%。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关于岫岩县旅游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岫岩县旅游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4.23万元,收入预算为财政拨款(补助)。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4.23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26.8万元、医疗卫生6.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12.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3.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9.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岫岩县旅游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54.23万元,比上年增加37.11万元,增长 32 %。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导致预算有所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岫岩县旅游局财政拨款支出154.23万元,同比增加支出37.11万元,增长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11万元,增长32%;项目支出增加0 万元,增长0 %。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三、关于岫岩县旅游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岫岩县旅游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4.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43.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3万元。
人员经费143.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2.03万元、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29.59万元、奖金5.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9.1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80万元、住房公积金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5万元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5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9.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2万元、印刷费0.54万元、邮电费1.13万元、差旅费1.48万元、会议费0.51万元,培训费0.34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工会经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四、关于岫岩县旅游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按照规定,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增加接待费,是因为县里发展旅游强县的工作需要。另外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有关规定以及2017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从而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减少公务用车数量,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压缩公务接待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县旅游局机关及质量监督所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9.4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0.4 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0万元,车辆保险0.4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岫岩县旅游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一般公务用车 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 台(套)。
(五)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旅游局是全额政府拨款的单位,没有收费和政府性基金。2018年无项目计划,因此未报项目支出。
(六)预算绩效情况明
本部门在本年部门预算中,无项目支出纳入预算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