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政府召开八届十八次常务会议
5月27日,市政府召开八届十八次常务会议。市长邓延发,市政府党组副书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范静国,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张正民,副市长苏继武、崔京,副市级干部金长松、王磊、王德刚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烈,市政协副主席白威及财政、发改、规划、建设、经信等部门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海城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海城市稳增长主要经济指标考评实施方案》、《海城市促进经济稳增长、转型升级扶持政策补充规定》、《关于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海城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对上述议题会议原则通过。
邓延发在讲话中指出,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是企业自身生存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政府要出台预案,各部门要配合,每月收集企业的资料,共同评估,分析企业的形势和现状,避免不良因素造成企业破产。出现问题也要依法处理。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六个职能组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稳增长主要经济指标考评方案很专业和科学,考评领导小组要明确任务,严格把关。要处理好考评和被考评关系。在经济下行的形势下,政府部门要对企业多扶持帮助,共度难关。对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出台的补贴政策要不违背国家现行的法律,向省市政策看齐。会议还要求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