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解放路立交桥桥梁维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审批表》2014-1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已在 鞍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鞍山市解放路立交桥桥梁维修工程监理。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解放路与建国路交叉口。
2.3招标(业主)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 解放路立交桥桥梁维修工程是一座四层全互通立体交叉桥。立交机动车道路全长4247米,其中桥梁全长1612米,引堤共长2635米。工程内容包括主体结构混凝土裂缝及破损修补,防撞墙拆除重建,挡墙台帽修建,桥面、路面维修,路灯及亮化更换,桥梁粉饰等。
服务内容概述: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2.5合同估算价为:2975万元。
2.6招标范围:鞍山市解放路立交桥桥梁维修工程(具体内容)工程监理
2.7工期要求:2014年5月26日开工至2014年8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98天。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含)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和法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还应:(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总监具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4)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4年 4月24 日至2014年 4月 28 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
5.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4年 4月24日至2014年4月 28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01:30时至05: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网上通过后,可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缴费并招标文件。
6.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3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19 日 13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31会议室(名称及地址)。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240甲
邮编:
联系人:李昊洋
电话:0412-5600053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鞍山分行
账号:1391***********7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楼
邮 编:114009
联系人:张秀茹
电话: 0412-6382001/6352001
传真:0412-6382001/6352001-801
电子邮件:lnbozho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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