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法院治懒出新举措
长期以来,海城市人民法院认真践行公平、效率工作主题,不断创新审判管理,今年年初,针对个别干警工作状态欠佳,工作效率不高的现象,推出了《审判执行人员办案日志制度》,并将该制度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具体做法概括为二亲自一统一。
承办人亲自撰写。要求案件承办人每天就所承办的案件亲自撰写办案日志,详细记载每个案件从立案、送达、排期一直到结案的全部过程,进行调解结案的日志中要有当事人的签字确认。
院长、庭长亲自监督。要求每件案件结案前,案件承办人将结案文书和办案日志一起,送交庭长、主管院长审阅签字,如果缺少承办人办案日志,庭长、主管院长不予签发该裁判文书,通过日志记载发现有工作拖沓现象及时予以训诫。
档案室统一管理。要求案件承办人案件归档的同时将办案日志一同附卷,由档案室统一保存和管理,由院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抽查。
通过半年来的实施,当事人反映办案效率不高的现象明显减少,案件均衡结案度比去年同期提升了0.3,促进了法院形象的提高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