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复检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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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2018年度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于4月1日开始,5月31号专项行动结束。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于6月10日前对本辖区内垃圾清理工作进行了初检。市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验收小组于11日—15日开始对各县(市)区垃圾清理工作进行复检。按照省厅要求,本次验收只对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四个县(市)区的垃圾清理工作进行抽检。
6月11日,市河湖垃圾专项行动验收小组对千山区大屯镇和大孤山镇的6个村的垃圾清理工作进行了复检,分别是:大屯镇河东村、驸马营村、西白石村;大孤山镇下石桥村、对桩石村、花麦屯村。在今年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中,千山区投入了巨大的财力物力,垃圾清理量占全市总量的65%。所到之处,环境整洁,水清岸绿,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成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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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06:46:4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