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集中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火灾,在确保参战官兵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科学高效处置
8月16日从市消防局获悉,从即日起,我市消防部门集中10天时间深入石油化工、易燃易爆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加强执勤战备,一旦发生火灾,注重火场前期侦查,掌握火场危险源,避免盲目作战,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据市消防局信息,8月13日21时09分,鞍山市铁西区一家公司浸铝车间熔铝锅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泄漏,铝水流到电加热炉引起燃烧,23时20分明火熄灭,现场无人员伤亡。
根据省消防部门统一部署,我市消防部门开展生产、储存、销售领域化学危险品企业专项整治,并联合安监、质监、环保等部门,摸清本地区化学危险品企业底数,组织对企业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细致评估,分析研判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对策措施。
在督促单位自查基础上,重点检查单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杜绝性质不同的化学危险品违规混合存放。严查审核验收,对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的建筑物,严查是否依法通过消防审核验收。严查消防设施,重点检查单位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单位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严查消防培训,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重点部位值班看护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以及上岗、转岗前培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依法查处,必要时要依法采取查封、关停等断燃措施,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同时,我市消防部门加强执勤战备,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深入辖区石油化工、易燃易爆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单位调查研究,重点了解掌握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工艺流程、消防设施、应急抢险力量等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特点,进一步规范作战力量编成,强化科学力量调派,确保重特大灾害事故发生后,增援力量快速集结到达,有效协同战斗。注重火场前期侦查,掌握火场危险源,避免盲目作战。督促企业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提高企业自身处置初期灾害事故的能力。加强与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和相关应急部门、力量的联勤联动,定期开展区域性联合实战演练,提升整体作战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