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8年12月25日在海城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海城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市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一轮“县域经济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调整和完善新一轮镇区财政体制,千方百计组织收入,优化调整支出结构。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税收收入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均超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财政预算执行中做到了全力保工资、全力保运转、全力保民生、全力保偿债,财政运行基本平稳。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区财政收入预计实现592,766万元,比上年增长22.1%,其中:税务部门组织收入预计实现448,000万元,比上年增长35.4%;政府部门组织收入预计实现144,766万元,比上年下降6.4%。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实现313,877万元,比上年增长29.2%,其中:税务部门组织收入预计实现274,111万元;非税收入预计实现39,766万元,非税收入占比为16.4%。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实现105,000万元,比上年下降15.5%,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预计实现90,000万元,比上年下降18.1%。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实现448,2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实现80,300万元。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实现83,600万元;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实现105,000万元。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实现335,86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实现70,300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重点项目支出预计完成情况是:农林水事务支出预计实现39,3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科技支出预计实现4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教育支出预计实现69,8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医疗卫生支出预计实现51,5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计实现70,1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城乡社区支出预计实现16,130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96%。
基金预算支出中主要项目支出预计完成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支出26,73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计支出6,396万元。基金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动迁补偿、征地费用、回迁楼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等支出。
(三)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全力组织收入,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在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安全生产检查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下,财税部门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应对,多措并举,与企业并肩携手、共渡难关。通过加大依法征收力度,努力挖掘增收潜力等手段,确保了财税收入应收尽收。特别是加大菱镁产业整合力度、加大对上市企业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等措施,培育了未来收入的新财源,实现了财税收入的稳定增长。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刚性支出需要。在资金异常紧张情况下,强化年初预算执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预计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3,000万元。2018年重点加大了农业、教育、科技、环保、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出。投入资金3.03亿元,强化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清淤治涝、河道水库堤防加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村土地确权补助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投入资金7,100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和宜居乡村建设,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发展的需要,提升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促进了城乡协调发展。投入资金3,000万元,完成了全市86所中小学、高中校舍维修改造和供暖改造等工程,保障校舍安全的同时,为师生创造了舒适的教学和学习环境。投入资金13.8亿元,促进和完善养老体系建设,巩固了医疗改革成果,保障了广大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就医待遇,落实了就医补贴政策,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使困难群体得到了有效及时救助。另外通过加大城乡基础设施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改造进程和绿色城市发展步伐,改善了城乡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了各项事业发展。
三是推进财税改革,全面提高管理效能。按照国家、省市财政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市在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工作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一是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海城市镇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了促进发展、分配合理的市镇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了市镇两级发展经济、壮大财源的积极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二是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实行各项收支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严格执行“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预算一个盘子”的管理模式。三是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在政府网站集中对社会公开政府预决算和本级各部门预决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照《海城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上年度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实现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五是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相关要求,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和政
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按规定全部缴回财政,共缴回资金18,478万元,盘活财政资金的同时,有效弥补了财力不足等问题。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信息监督检查、农村小学教育资金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农村公共运行维护费监督检查、预算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等各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年采购金额28,000万元,节约资金1,680万元,节余率达到6 %。强化财政资金预算评审,全年报审项目金额18,528万元,审减金额504万元,审减率为3.62%。加强核算中心财务支出管理,严把审核关,全年审核资金18.56万笔,拒付和更正不合规票据885笔,拒付金额697万元,有效控制了不合理支出。
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2019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至关重要。按照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根据省、市财政部门关于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我市财政预算编制工作总体安排是:坚持“统筹安排、零基预算、硬化约束、注重绩效”的原则,按照构建公共财政和发展财政的要求,创新思维,深化改革,在抓增收、保增长的基础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科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方向,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和偿还到期债务需要,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全市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2019年全市地区财政收入预算安排654,361万元,比上年增长10.4%。其中:税务部门组织收入安排515,201万元,比上年增长15 %;政府部门组织收入安排139,160万元,比上年下降3.9%。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345,117万元,比上年增长10%;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4.8%。其中: 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10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1.1%。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市本级地区财政收入预算安排212,400万元。其中:税务部门组织收入75,***0万元;政府部门组织收入136,760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来源为344,678万元,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80,80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2,668万元,镇区上解收入96,103万元,盘活存量及调入基金等财力121,62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6,518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44,67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2019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44,678万元。主要项目支出安排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23,055万元;
2、国防支出安排175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安排21,160万元;
4、教育支出安排75,812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安排480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5,144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72,426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安排26,059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安排1,767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安排16,386万元;
11、农林水支出安排19,904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993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排8,380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918万元;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2,408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安排11,405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安排384万元;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1,480万元;
19、债务付息支出安排15,880万元;
20、其他支出安排39,462万元。
——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9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实现110,000万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财力70,000万元,当年基金支出预计40,000万元。
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0,000万元,主要是安排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以及土地出让金安排支出等。主要用于动迁补偿、电力通讯拆迁、征地费用、回迁楼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等支出。
(三)2019年财政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对财政的保障支出要求越来越高,财政收支压力也越来越大,做好新一年的财政工作,对于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加强收入征管,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紧紧围绕市委、
市政府提出的财政收入增长工作目标,巩固菱镁产业整合成果,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各项企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千方百计扶持现有税源企业。利用我市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市场集群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确保“飞地”经济和“总部经济”政策全面开花结果。大力培植财源和税源,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营改增”、 “小微企业减免税”以及“资源税从价计征”政策对我市财税收入的影响。配合税务部门采取***调查和重点检查等有效征管措施,加强税费征管,防止跑、冒、滴、漏,做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努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
二是科学安排支出,保障各项刚性支出需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理财思路,通过科学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集中财力办大事,把有限的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重点社会事业项目支出。大力压缩一般公共行政支出,“三公”经费实现“零”增长,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采取加强征收、盘活存量、整合资金、统筹财力等措施,不断提高财政执行能力,确保工资、养老、医疗、就业等民生领域的资金需求。加大财政对 “精准扶贫”、“污染防治”等国家重点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进程,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努力推进社会各项事业持续繁荣发展。
三是深化财税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密切关注中央、省、市关于“环保”、“镇区财力”等领域财权、事权责任划分改革,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切实做好政府经济分类支出细化工作和政府新会计制度改革,全力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继续巩固和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开发园区、镇区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完善预算编制办法,细化经费定额标准,建立更加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充分发挥各类中介机构和平台作用。加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本级项目支出绩效做到全覆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切实加强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做好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使用工作,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坚持从严管理,强化监督,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监管,严格预算执行力度,从源头上规范支出行为。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审批、使用的监督,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动态***,使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更加规范。规范财政投资评审绩效管理,完善政府公开采购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严格的财政支出审核体系、财政投资评审体系和财政支出管理绩效评价体系,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五是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偿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强化约束、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偿债工作纳入到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加强债务限额管控和债务风险精准管理,把政府性债务严格控制在可控范围,实时监控并根据债务变动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定期上报债务变更情况,确保政府债务余额不超过省、市核定的当年债务限额。加强政府债务评估和不规范举债融资行为排查,强化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意识 ,定期对本级的政府债务情况进行风险指标数据测算,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确保债务在安全可控范围。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始终恪守“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理财有规、用财有效”理念,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力的举措,确保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为推进海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