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分单位)
三、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四、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五、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六、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九、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
十、2019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一、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2019年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四、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六、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七、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八、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债务支出预算表
二十、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二十一、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二十二、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二十三、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本单位为新组建单位,按照我市事业单位改革要求,由原市工业研究院、节约能源管理办公室、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信国有资产经营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整合组建。主要职责是围绕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以及转型升级进行分析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预测性建议和政策建议。宣传国家、省、市关于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调研,为相关产业、园区、企业、项目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发展指导、协调服务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
中心内设机构共10个,分别是:党政群工作部、装备发展部、冶金发展部、矿产品发展部、化工发展部、消费品发展部、新兴产业发展部、综合规划部、项目服务部、产业金融部。
(二)分支机构
中心设分支机构2个,分别是:鞍山市节约能源服务中心、鞍山市墙体材料革新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分单位)
三、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四、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五、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六、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九、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
十、2019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一、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2019年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四、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六、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七、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八、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债务支出预算表
二十、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二十一、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二十二、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二十三、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鞍山市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对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收支总预算1294.94万元。
1、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19年单位部门收入预算1294.94万元,比上年减少1270.98万元,减少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4.94万元,同比减少1270.98万元,减少98%。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重新划分预算单位。
2、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19年,单位部门预算总支出1294.94万元,同比减少支出1203.29万元,减少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8.38万元,增加15 %;无项目支出。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关于鞍山市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94.94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94.94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6.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07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3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294.94万元,比上年减少1203.29万元,减少93%。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重新划分预算单位。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单位财政拨款支出1294.94万元,同比减少支出1203.29万元,减少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8.38万元,增加15%;项目支出0。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重新划分预算单位。
三、关于鞍山市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94.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2万元。
人员经费113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41.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21.1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活动费。
四、关于鞍山市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9年预算数与2018年相同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无增减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2.45万元,主要是日常业务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拨款。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无政府购买服务拨款。
(四)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支预算,故此表无数据。
(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9年本部门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故此表无数据。
(六)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故此表无数据。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0辆一般公务用车。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单项没有在200万元以上的,所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为零,无绩效考核支出项目。
(九)扶贫资金情况
2019年无扶贫资金项目支出预算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检车费用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鞍山市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