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委编办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今年以来,庆阳市委编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室务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适时充实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任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制。
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和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随机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和县级干部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既对本单位的业务工作负责,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干部职工之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压力传导,靠实工作责任。
三是严格党内监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党支部及纪检委员的作用,抓好党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加强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述廉述责。进一步完善廉政档案,加强对廉政档案的管理与应用,在干部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强化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