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校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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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9日发表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指定标准》,以下单位在我局执业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通过变更,现予以公告。 | |||||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经营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公告类型 | 变更日期 |
南芬区南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本溪市南芬区站前街 | 非营利性(政府办) | 刘丽凤 | 变更法人 | 2022年1月27日 |
本溪市南芬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路 | 非营利性(政府办) | 季友凤 | 变更法人 | 2022年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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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21:33: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