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营口市沙河水生态治理工程(鲅鱼圈段)等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营口市沙河水生态治理工程(鲅鱼圈段)项目、营口闰阇门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平方米门窗项目、营口正丰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6233708
传 真:0417-6233708
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217窗口
邮 编:11500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营口市沙河水生态治理工程(鲅鱼圈段)项目 | 营口市沙河(鲅鱼圈段),起始驼台铺大桥以西,终止于渤海处沙河大桥下 | 营口市鲅鱼圈生态环境分局 | 营口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 治理河段为鲅鱼圈段,上游起始驼台铺大桥以西,终止于渤海入海口处沙河大桥下约10.5 km河段,其中包括支流经过的鹊鸣湖 | 1. 废水 施工废水须妥善处置,禁止外排;运营期通过做好环保宣传工作,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巡视等措施,严防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和排污,防止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2.噪声 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限值要求。 3.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生态带运营过程中的绿化废物以及日常维护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须设置环境保护标志,提示附近居民禁止向河内抛弃生活垃圾及其他固废,并及时清运日常维护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期河道清理垃圾须及时妥善处置,河道堵塞淤泥须经脱水后送到污泥接收单位,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 4.废气 施工期扬尘须通过设置围挡、苫布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以减少施工期扬尘污染。 |
2 | 营口闰阇门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平方米门窗项目 | 鲅鱼圈区滨海工业区 | 营口闰阇门业有限公司 | 营口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 利用原有厂房,新建一条年产2万平方米的门窗制造装置,设计年生产能力为2万平方米金属门窗。 |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由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塑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粉末回收器净化,由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热风炉燃烧产生的污染物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和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装置收集,经2套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由2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烟道排放。切割/剪裁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污染物排放限值。装配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有机废气须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做旧废水和喷淋塔排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熊岳污水处理厂处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东、南、北侧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西侧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塑粉桶、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灰集中收集定期外售;除尘器废布袋由更换布袋的厂家回收;生产过程粉末回收器收集的废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屑液、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漆渣、废灯管、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硝酸桶和污泥暂存于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营口正丰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新建工程项目 | 鲅鱼圈区海星办大董屯村 | 营口正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营口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 建设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购置混凝土搅拌机、储料仓、传动装置等主要生产设备。 |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原料装卸及物料堆存场须设置围挡并用苫布苫盖,并进行洒水抑尘。搅拌机为全封闭设备,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无组织排放,粉仓经自带除尘处理后的无组织排放。。 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除尘系统产生的除尘灰和沉淀池产生的泥沙及混凝土及混凝土抽检试验产生的实验废料全部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内容。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