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鑫丰管件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鑫丰管件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4日-2021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623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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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217窗口
邮 编:11500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鑫丰管件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工业园 |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鑫丰管件有限公司 | 营口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 拆除原有1台4t/h燃煤锅炉,新安装1台6t/h燃气锅炉。 | 1. 废水 生产废水为锅炉废水和软水设备再生用水,通过厂区内市政管网直接排入熊岳污水处理厂。 2.噪声 选择低噪音设备,高噪声设备设减震基础,墙体隔声,同时加强管理,规范操作。 3.固废 危险废物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废气 本项目锅炉废气通过15m烟囱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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