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局部调整芦屯镇红海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听证的公告
为促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确保我区招商引资项目、民生项目、城乡基础设施项目等用地需求,拟对《芦屯镇、红海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做局部调整。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和十三条规定,营口市自然资源局鲅鱼圈分局决定于2020年5月11日上午9点在营口市自然资源局鲅鱼圈分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局部调整芦屯镇、红海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听证会。
听证会主要内容:芦屯镇、红海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向营口市自然资源局鲅鱼圈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本次听证会涉及(乡)镇、街道:芦屯镇、红海街道。
参加听证会人员须知:
1.年龄在18至65岁的公民;
2.有完全行为能力,有一定的文化素养;
3.有社会活动能力和分析问题及语言表达能力,并保证能亲自参加听证会;
4.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严肃认真的阐明观点;
5.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注意事项:
1.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2.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绍东 联系电话:2196581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鲅鱼圈分局
202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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