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2019年度法治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群众生活办事堵点、难点等问题,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为改革理念和目标、以权责清单为基础、以流程再造为关键、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支撑,以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快捷度、满意度为衡量标准,多措并举创新政务服务方式,着力构建“进一扇门、用一张网、到一个窗、办多件事”的政务服务新格局,按照《***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2019年鲅鱼圈区依法治区绩效考评标准》等要求,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现多项改革任务精准落地凸显成效,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逐步增强。现将2019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行政审批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三个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单位法制建设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指导。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策法规室主任兼任。
行政审批局党组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局长)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制定行政审批局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实施计划,对法治建设组织保障、法治建设制度保障、法治建设能力保障、普法宣传、依法执政等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逐项落实到局各相关科室,并限定完成时限。
3.合法性审查是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必经的程序,也是法制工作的重点。为此我局制定了《行政审批局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制度》。凡是局内重大决策事项都应当坚持依法、科学、民主、集体决策的原则,作出重大事项决策前应由政策法规室、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局党组会议对重大事项集体审查后,作出最后决定。
(二)依法履行审批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工作
从2018年9月中旬开始,我局通过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工作,通过一年来的录入、修改、完善至2019年9月下旬高质量的完成了政务服务事项的录入工作并顺利完成和国家政务服务网、辽宁省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工作,截止目前为止,我局按照辽宁省各厅、局、委、办“颗粒化”的要求,共录入业务事项195项,195个业务办事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网上可办率达到100%。
2.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工作
行政审批局按照《辽宁省“最多跑一次”规定》要求,积极推进“一次办”工作,申请人申报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到我局办理审批业务,可实现“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局共有195个业务事项,其中188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次”比例达到96%。如果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办理审批业务,我局有部分审批事项可以实现“不见面审批”。
3.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
行政审批局积极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依托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统一规范,对全局195个业务办理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绘制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4.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行政审批局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通过对***下发的《第一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表》进行梳理,我局共涉及证照改革的事项16项,其中,实施告知承诺3项,优化准入服务13项。截止目前,通过告知承诺办理的许可证386件,通过优化准入办结办理的许可证3214件。
5.设置综合服务窗口。行政审批局全面优化办事窗口布局,将原来的16个审批窗口通过优化,整合为8个综合受理窗口,将全局195个业务事项分类设置在8个综合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综合受理窗口受理行政相对人申请后,转入后台交相关业务审批科室审批,业务审批科室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办结后,通过综合窗口集中送达。
6.强化对各类证明的清理规范
对全局证明事项进行梳理,逐项研究、论证。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对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除地方性法规设定的外,全部取消。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为审批制度改革保驾护航
1.牵头起草《鲅鱼圈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包括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统一管理、全面实现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城通办”、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等8个大项,39个小项的具体完成指标,并将具体完成指标通过细化分别明确给全区各行政机关及相关单位,《方案》的制定对推进我区行政审批便民化工作具有系统性的指导作用。
2.为贯彻国家、省、市政府推进政务服务进“一扇门”工作要求,由我局牵头制定《鲅鱼圈区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中心大厅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的原则,2019年8月末,我局联合区营商环境建设局等相关单位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扇门”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22个单位311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其中,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个单位共177项政务服务事项单独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区宣传部等14家单位80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到行我局综合受理窗口,由我局窗口负责前台接件,由进驻窗口单位实行后台分类审批。截止目前,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35个单位,495项服务事项,其中26个区直部门共4***项政务服务事项,4个驻区单位共26项政务服务事项,银行、水务公司等5个服务单位5项服务事项。至9月30日,我区完成了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扇门”工作。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制定印发了《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审核办法》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审核风险的、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的、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等5大类事项列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之内,并规范了审核程序,在我局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查,没有通过法制审核的一律不得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2.制定印发《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对程序启动的记录、调查与取证的记录、审查与决定的记录等5个方面的审批流程进行了规范,《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的制定促进了行政审批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为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行政审批局制定印发了《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公示办法》要求事前要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单位职责、审批事项法律依据、审批流程、相对人的救济渠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信息进行公示,事中开展现场核查、告知、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事后要对审批结果进行公开。目前,行政审批局通过营口市政务服务网站对全局195个政务服务事项的事项清单、法律依据、审批流程等执法信息进行了公示。《公示办法》的实施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处置权责不清
根据《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而我局作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部门,按照省文件批复,我局只承接全区18个部门的行政许可权,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警告属于行政处罚,我局无此权限。综上,我局与行业主管部门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产生的多个处置权限划分,职责边界不清,仍需继续理顺。
2.审批与监管衔接不顺畅。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我局承接了全区18个业务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权,而我局与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上级部门(省级、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没有隶属关系,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文件不能及时转发至我局,甚至就没有转发至我局,导致落实上级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滞后。
三、改进措施及下一步的工作
(一)建议区政府出台审批与监管衔接办法,理清行政审批局与各监管单位的权责。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有效落实上级审制度改革的精神。
(二)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许可流程再造和优化工作,开展全流程清单的编制,以审批标准化为目标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向更优的方向迈进。
(三)抓好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审批业务能力、审批业务质量和审批业务效率。
(四)推行回访制度。定期对办事群众进行回访回访和调查,及时了解掌握业务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局审批业务工作人员的行政审批水平。
营口市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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