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采取四项举措助推实体经济发展效果凸显
为了全力推进阜新各类市场主体稳步健康发展,扩大市场主体总量。阜新市工商局充分发挥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经济环境的职能优势,从阜新市情、局情出发,采取“四项措施”积极鼓励,大力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一、加大“放管服”力度,促进实体经济不断壮大
一是加强登记注册窗口建设。普遍实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延时服务”、“***服务”和点对点服务。
二是实施“三走进”,服务创新模式。走进企业,宣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走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宣传“商标兴社”新理念;走进个体工商户,鼓励“个转企”做大做强,转企升级。
三是融资扶企,服务微企。市工商局及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为小微企业盘活“休眠资产”,助企融资,走出困境。
二、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用足用活国家、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是进一步降低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
二是积极扶持重点民营企业和重点项目,实施全程***服务。
三是加强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做好“特色乡镇”、“特色产业”扶持工作,以此促进微企发展。
三、优化各类市场主体经营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一是加大对不正当竞争、限制竞争行为的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商业贿赂、非法传销、变相传销,非法集资以及傍名牌、商业欺诈、霸王条款、虚假广告、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
二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依法依规对企业进行抽查、检查。
四、实施“商标兴市”战略,发展壮大品牌集群
一是实施“品牌挖掘”工程,切实做好品牌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全市特色品牌和优势品牌挖掘工作,对特色资源与优势资源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将综合竞争力强、具有显著地理来源特性的产品纳入品牌建设计划。
二是实施“品牌培育”工程,不断发展和壮大品牌集群。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建立驰(著)名商标培育梯队,优先选择一批重点行业和重点农产品进行重点培育,并继续做好驰(著)名商标推荐认定工作,夯实阜新市品牌建设基础。
三是“品牌保护”工程,为品牌建设保驾护航。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实施“品牌推介”工程,提高全市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鼓励和支持企业参加“商标节”、“展销会”等展示平台,加大品牌推介展示力度,塑造一批“拿得出”、“叫得响”的特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