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连市开征扬尘排污费 治理扬尘污染取得成效
近日,记者在位于甘井子区第五郡6号地施工现场采访时看到这样一幕:偌大的施工工地不见扬尘,特别是来回穿梭运送土石方的车辆,不仅上方封闭严密,而且每到出口时,车轮胎被清水冲洗干净后才予以放行。这是我市今年开征扬尘排污费后,采取经济手段和监管并举方式控制扬尘污染所取得的成果。
随着经济发展和全域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道桥建设、房屋拆迁、填海造地及其他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建设,产生的扬尘污染已逐渐成为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为切实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市环保局在今年3月出台了《大连市扬尘排放量核算办法(试行)》及《核算办法实施细则》,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对拆迁施工、砂石填挖、散流体物料堆放和装卸等开征扬尘排污费。此举不仅弥补了我市排污费征收管理方面的空白,还使行政执法有了经济杠杆的重要支撑,有效改善以往单一行政处罚造成的“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执法困局,促使企业守法意识显著提高。
记者了解到,按照《核算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如果拆迁企业无扬尘防控措施,每拆迁一平方米建筑面积应缴纳排污费2.21元,如果分别采取了边界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排污费将逐级核减,最多核减达90%。出于对成本的考虑,多数企业主动按环保要求采取围挡、洒水、喷淋等环保措施,自觉防控扬尘污染。大连小野田水泥有限公司购进吸尘清扫车2台,改装洒水车1台,定时对厂区内固化场地进行清扫吸尘,裸露场地洒水。技术改进采矿作业的电铲等设备,加设自动喷水装置,减少采矿作业时产生的扬尘污染等,极大程度上改善了各种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严重的现状,有效推动了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优化。
据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4月初开始,该局已对各类建筑及拆迁工地、矿场、排渣场以及可能造成二次扬尘的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排查,自4月1日至7月15日,先后出动监察人员634人次,监察扬尘排放企业289家/次,累计征收扬尘排污费172.59万元 。同时,还加大了对扬尘排放单位的监管力度和频次,采取现场教育、法规宣传等方式督促企业遵章守法,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要求企业采取必要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扬尘污染。加大了执法力度,对未进行排污申报、未足额缴纳扬尘排污费的,依法责令其限期补办排污申报手续,追缴扬尘排污费。对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上限处罚。对于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在处罚同时勒令其停产停工整治。对于拒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公安、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通过经济手段和严格监管并举的措施,使我市扬尘污染控制有了明显的成效。从监测的数据看,与去年同期相比,我市4月份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含量减少了15%,空气质量优级天数增加了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