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提示共享单车管理和消费要三注意
共享单车出现在大街小巷,为市民绿色出行带来便利。然而,由于相关管理和服务滞后,共享单车也给阜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带来考验。为此,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共享单车消费应做到“三注意”。
一是加强行业管理。共享单车无序停放,安全骑行保障难、押金余额退还难等问题在一些城市已相继出现,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政府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共享单车管理方案或指导意见,加强对共享单车行业规范管理,推进城市慢行交通工具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资金安全、个人信息安全,为文明城市建设作出贡献。
二是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共享单车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强化车辆提供、车辆安全、格式合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责任义务;主动提示消费者安全用车、定期检测上市车辆,自觉修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免责格式条款;认真落实租车押金、余额管理符合第三方监管的要求,公示资金监管方式,确保消费者押金、余额一键可退、及时到账。
三是倡导市民文明理性消费。消费者要增强主人翁意识和文明理性消费意识,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范骑行、有序停放,不要让未满12岁儿童骑行单车,发现乱停、乱放、违规使用共享单车的要进行规劝,必要时向单车平台或有关城市管理部门举报,共同建设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对于新兴共享单车消费模式,消费者要掌握消费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质量规范、协议公平、为用户购买保险、售后有保障的品牌;接受骑行服务过程中,一旦发生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及时向单车平台反馈,必要时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