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117001212地块修改的公示
申请调整地块为平湖金融基地配套启动区项目,主要为基地企业人才提供住房保障及配套服务。为加快平湖金融基地的发展及建设,参考《平湖金融与现代服务基地综合发展规划》,拟对[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1-17、01-18、01-19、01-20、01-21、03-01、03-21、03-22地块用地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经市政府审议通过,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拟调整01-17、01-18、01-19、01-20、01-21、03-01、03-21、03-22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其中01-17、03-21、03-22地块用地性质由三类居住用地均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01-19地块用地性质由服务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01-20、01-21地块调整为01-20地块,用地性质由服务业用地、旅馆用地调整为商务公寓+旅馆业用地(C6+C4);03-01地块用地性质由服务业用地调整为商业性办公用地(C2);01-18用地面积由104696平方米调整为103510平方米。其中01-17地块容积率由3.2调整至4.5;01-19地块容积率由3.0调整至4.2;01-20地块容积率由3.0调整为7.0;01-21地块容积率由5.0调整为7.0;03-01容积率由3.0调整为5.0;03-21地块容积率由3.2调整至5.5;03-22地块容积率由3.2调整至5.5;相关规划调整详见***。
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自2014年9月20日至2014年10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地点:1、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
3、规划调整地块现场
***:1、[山厦地区]法定图则01-17、01-18、01-19、01-20、01-21、03-01、03-21、03-22地块修改公示
2、法定图则公示意见征集表
联系人:涂工;联系电话:28923346;传真:28918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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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厦地区图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