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分门诊特殊病种政策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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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30日发表
为切实加强门诊特殊病种的管理,提高高额病种的办理效率,打造阳光服务,保证特殊病种鉴定工作的公开透明,从今年6月1日起,我市对部分门诊特殊病种政策进行调整。
调整后,将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恶性***放化疗、恶性***非放化疗及丙肝抗病毒治疗纳入一周办结制病种。一周办结制病种自申请受理后的次周五发放特病手册并享受相应医疗待遇,改变了以往上述病种自受理需要3个月后才能享受医疗待遇的现状。
自6月1日起,全市所有申请特病患者的鉴定结果,一律要在医保经办大厅、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和辽阳人社微信平台上公示3天,无疑后才能发放特病手册。全面保证门诊特殊病种自受理、鉴定、发放手册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全过程的权威性、真实性和公平性。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把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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