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
辽阳县率先建立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这既是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深入纪检检查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党内监督的一次大胆探索。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有助于推进县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县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是一种新的尝试,辽阳县成立了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巡查领导小组,下设巡查办公室,抽调了20余名专职纪检干部组成5个巡查组,巡查组在县委直接领导下,由县纪委代管开展工作。
为确保巡查工作效果,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方法程序及工作纪律。巡查组将采取听取汇报、受理举报、进行民主测评等方式开展巡查工作,重点巡查各乡镇、各县直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做到抓早抓小、提醒告诫,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报告,巡查结构将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通过巡察,使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有特点,更出成效,特别是积极探索基层有效开展督察监督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不断总结经验,深化此项工作,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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