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效显著
一是把落实“八项规定”纳入制度轨道,实现常态化 。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辽阳县委、县政府把落实“八项规定”和狠刹“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方案,紧密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文件及配套实施细则,对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规范检查评比、规范公务招待、加强公车管理、廉洁自律、厉行勤俭节约等,都做到了规定具体,责任明确。为精简会议,实行能合开的会议合开,能用电话通知说明的,绝不召开会议。全县会议文件同比减少70%。规范用办公室全部达到要求标准。全年全县招待费下降20%。清理党政机关超编车辆48辆,对全县438辆公车加油、维修、保险实行统一管理,公车私用基本杜绝,2013年仅此一项节省财政资金1000万元,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是把落实“八项规定”纳入行为规范,突出表率性。落实“八项规定”,不但有制度约束,还处处体现领导带头,起到表率作用。从辽阳县委、县政府领导到各乡镇、各部委办局负责人全部做到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坚决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出台了《关于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敛财的通知》,制作了《党员干部子女升学情况登记表》。2013年,全县共有91名党员干部的子女升学,全部自愿填写了不举办升学宴、谢师宴的承诺书。自2013年5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全县党员干部实现了“零持有”、“零报告”。
三是把落实“八项规定”纳入督查范围,实现规范化。辽阳县在落实“八项规定中强化督查、巡查工作,确保落实规范化、标准化。通过加强巡查、督查,辽阳县纪委、县直机关工委先后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工作时间上网、搞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开展了35次巡查、抽查,对12个单位18名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进行了通报批评,对6人给予行政处分。并通过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活动对落实“八项规定”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堵塞漏洞,确保全县落实“八项规定”工作的持续、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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