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伟区组织召开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大会
4月23日下午,宏伟区首次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在宏伟区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举行。区法院副院长段文、区司法局局长徐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杨军、区人大内务司法办主任战阳、区政协委员工作办公室主任王京成、区司法局副局长曹延璐以及全体新选任45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战阳主任宣读了《宏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人民陪审员的决定》。在区法院员额法官崔科妍领誓下,全体人民陪审员在雄壮的国歌声中,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段文副院长代表区法院向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表示了热烈祝贺,希望全体人民陪审员要牢记誓言,担当使命,尽快适应岗位,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新任职的人民陪审员们纷纷表示,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感到非常荣幸。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时刻牢记使命,坚定法治信仰,心存正义、信守廉洁、履职尽责,不负人民的信赖和重托。
为了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顺利完成全省首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从2018年11月以来,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组织开展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通过随机抽选、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形式,从辖区抽选出230余名居民作为候选人,并由区司法局征求候选人意见,区法院、区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查,以此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在公证机关的见证下,从候选人信息库中随机抽选出徐慧等45人为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提请人大任命。
人民陪审员陪审参审,是“不穿制服的法官”。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放宽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调整了选任机关,规定“两次随机”选任人民陪审员,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公平性。新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全面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