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并入计价器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李敏,通讯员李卫东)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按照承德市物价局、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变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收取方式的通知》要求,为方便司乘双方结算,我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已经着手将双桥区、双滦区所属的出租汽车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方式,由目前乘客每趟次另付1元燃油附加费变更为由计价器统一合算收取。
多年来,我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1元钱,在计价器外单独收取,单独出具票据。这种结算方法给司乘双方增加了不少麻烦,为此还引发了不少纠纷。每年,管理部门处理此类投诉案件多起。因此,广大司乘人员强烈要求,将这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计入表内,由计价器统一打印车票。
调整期间,已完成调整的出租车按新收取方式执行,暂未调整的出租车仍执行原收取方式。12月5日全部调整完毕后,1元燃油附加费并入计价器统一收取,乘客支付的车费总金额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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