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开出首张反食品浪费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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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8日发表
自2021年4月29日《反食品浪费法》颁布并实施以来,区市场监管局对新法组织宣传培训,各基层所队根据法定职责加强食品经营单位反食品浪费情况的监督检查。
近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大型餐饮单位进行错时执法,发现其未设置反食品浪费宣传标志、也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经初步核实,该单位涉嫌未履行《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设置宣传标志和劝阻浪费食品的义务,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区市场监管局将立足长效,持续推进反食品浪费宣传,继续把反食品浪费检查作为日常监管工作中的“必查项”,促使各食品单位将反食品浪费作为生产经营中的“必选项”,全力倡导与推进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和简约适度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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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15:35:5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