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撤销冒用登记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叶清茂:
关于申请人高志坚向我局申请撤销上海志芹商贸有限公司冒用其身份设立登记一案,我局已调查终结,现向你作出《撤销冒名登记听证告知书》(沪市监松听告〔 2021 〕 026号)。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文书,文书内容详见***。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撤销冒名登记听证告知书》(沪市监松听告〔 2021 〕 026号)
联系人:倪琪、包靖伟
联系电话:021-37733773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号-871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1楼。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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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清茂公告送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