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可视化审核和数字档案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镇社区服务办:
为全面推进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可视化审核和数字档案工作,根据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居民经济状况核对项目开展可视化审核和数字档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完成时间
2017年12月中旬-2018年6月底。
二、审核项目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等所有核对项目。
三、时间安排
第一批:2017年12月中旬—2018年3月底
定海路街道、长白新村街道、延吉新村街道、四平路街道、五角场街道、五角场镇政府、新江湾城街道
第二批:2018年4月—2018年6月底
平凉路街道、大桥街道、殷行街道、江浦路街道、控江路街道
四、具体要求
1、所有经济状况核对项目都需要提供街镇委托书、申请家庭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等)和承诺与授权书三类必要材料。
2、三类必要材料不得由街镇经办人员代为申请或签名,街镇工作人员落实保密义务。
3、区核对人员在核对系统中接受委托后,对每户家庭数字档案的必要材料进行校验,必要材料完整的才能发送比对。
请各街道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时保量地做好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可视化审核和数字档案工作。
特此通知。
杨浦区民政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