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环境监察支队2016年1月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小结
杨浦区环境监察支队2016年1月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小结
区环境监察支队2016年1月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小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1、日常监察:1月份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48批次144人次,监察企事业单位57户次,其中检查废水重点监管单位13家,废水处理设施13套,废气重点监管单位9家,废气处理设施35套,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10家,医疗机构0家,汽修单位10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8批次、144人次,监察企事业单位57户次。
2、行政处罚:本月立案2起,无行政处罚。累计:行政处罚0起,处罚金额0万元。
3、排污收费:1月份开征排污收费52户次,开票金额398618元,实收金额381596.13元。累计:开征52户次,实收金额38.16 万元。
二、信访工作情况
1月份共受理投诉57件(来电57件,来信0件,电子邮件0件)。其中,废气类0件、油烟气类15件、噪声类30件、废水类0件、其它投诉10件,非环保投诉2件。信访处理率100%。
三、监察工作情况
(一)重点废水排放单位监察
本月检查重点废水监管单位13家、废水处理设施13套、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在线3套。各单位设施运行正常,台账记录齐全,废水达标排放。
(二) 重点废气排放单位监察
本月检查重点废气监管单位9家、废气处理设施35套。各单位设备运行正常,台帐记录齐全。
(三)扬尘污染源监察
本月出动6批次、18人次对15家扬尘污染源开展监察,从检查情况看,企业扬尘防治设施使用正常、防尘措施较好。
(四) 建设项目检查
对32个建设项目开展“三同时”监察,31个符合环评要求,发放限期竣工验收告知单。对2家“久拖不验”建设项目单位下发责令限期验收告知单,要求各相关单位限期向区环保局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并告知逾期将依法处罚,同时采取电话再次催告限期验收。
(七)专项执法行动
1、开展春节前专项安全检查。本月临近春节,根据区安委办的部署,支队组织对辖区内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检查,期间检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14家,包括液氨9家、电镀5家。从检查情况看,被检查单位无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应急预案、应急处置管理等情况,未发现有环保违法行为。同时针对1月下旬骤冷天气造成大部分液氨使用单位喷淋管道和阀门冻裂冻坏的情况,要求各相关单位及时修复,并做好管道阀门保温措施,确保事故喷淋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巡查。1月,根据市环保局启动空气重污染临时管控措施的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出土工地、拆房工地、渣土运输、12家堆场、码头和混凝土搅拌站、3家VOC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巡查检查,共6次。经查,发现12家堆场、码头和混凝土搅拌站均采取了临时的停产或限期生产,3家VOC重点监管企业中纺印利丰和上柴股份公司采取停止喷涂作业,沪东中华采取船体暂时停止室外涂装作业,总体能较好地执行临时管控措施的要求。
3、薄弱地区生态环境整治。区委区政府将虬江地区(虬江河-军工路-嫩江路-黄浦江围成的区域)列为2016年杨浦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薄弱地区,并将军工路1300号首先开展整治的区块。为响应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杨浦支队根据区环保局的部署,首先对军工路1300号区域开展重点排查整治。一是与区相关部门和军工路1300号7家房东单位协调沟通,组织全支队力量分成三个小组对该区域150多家各类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并对该区域以前被处罚的企业开展结案后再次督查。对该区域企业环评手续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情况、废水、废气(扬尘)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情况等开展全面检查,一一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对涉嫌环保违法的企业约谈谈话。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该区域企业一经发现环保违法行为,一律严格依法处理,未办环评审批手续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目前已对4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约谈,拟立案处罚。下一步,支队将继续针对虬江地区开展执法检查,联合区相关职能部门彻底整治该区域生态环境,为补齐补好影响我区环境安全的“短板”发挥环保执法利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