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简介
根据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青政[2010]15号文件的要求,原青县工业促进局更名为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8个职能机构:办公室、中小企业股、经济运行监测股、产业规划指导股、信息产业办公室、金融工作办公室、煤炭和电力市场监管办公室、安全和法制办公室。
局机关现有在职人员3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2人,事业编制人员19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
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1)承担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的规划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全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经在企业运行和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2)监测分析全县工业日常运行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3)负责全县工业技术改造工作,参与投资项目的审核;(4)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创业辅导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5)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6)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组织协调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