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的报告
关于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的报告
区审改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海市、杨浦区等中央、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围绕两高两少两尊重的目标,着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全面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我局根据三定方案的规定以及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依法全面清理本系统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行政权力和提供的政务服务,现将清理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工作的主要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于召开会议专题部署,会上传达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杨府办发〔2014〕5号)文件精神,要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迅速启动该项工作,对行政权力清理主体、清理依据、清理时间、权力分类、工作步骤、工作要求作出具体明确,并落实专门科室负责牵头清理,相关科室、单位积极参与,按照自查清理、按时上报、梳理汇总、领导审定的程序进行。
根据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本着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开展了逐项清理:一是逐项复核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二是重点清理性质类似、依据相同的权力事项。初步清理后,广泛征求科室、部门意见,形成了最终的清理结果:行政权力277项,其中行政许可44项(含本市第七次调整的行政审批目录中下放权限及3项预审事项)、行政处罚224项、行政强制8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行政服务4项。(详见《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二、初步意见和建议
1、鉴于杨浦区地处中心城区,无林地和农村集体土地,因此建议市局取消我区10项关于林业和野生动物保护类(除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许可证)的行政审批。
2、经梳理,目前绿化市容部门在绿地建设、野生动物保护两方面具有8项行政处罚权和1项其他行政权力,从有利于资源整合、提高执法效能的角度出发,建议由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行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阶段,待报送的清理意见经区政府审定后,我局将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优化确认,确保权力界限清晰分明,并在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对外公布,阳光晒权,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加强长效监管。局监察部门将按照统一布署,对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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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统计表
2、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自查表
3、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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