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区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本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12〕17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将本区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根据今年气象预测,总的气候特点是,汛期降水量、高温天数比常年偏多,影响上海的热带风暴或台风天数也比常年偏多,防汛形势不容乐观。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要性,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针对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工作的特点,结合区域实际,本区沿江一带设有化工储罐区和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单位及各加油(气)站是防台防汛的重点单位。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的监控,在雷雨天气情况下,必须停止油、气罐的装卸,并要维护好生产区的排水系统和其他安全设施;高温天气下,要控制好生产储运设施温度、压力的监控,防止超温并随时做好降温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安全措施,明确安全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三、认真排查,狠抓整改
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特性,抓住重点单位、部位和场所,认真排查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在汛期,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和频次,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强化限期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要确保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四、完善预案,加强值守
要切实强化汛期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各项应急措施,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要进一步强化预案演练工作,锻炼救援队伍,提高实战能力,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能够反映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
要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事故和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确保安全信息渠道畅通。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