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市财税体制第三步改革
区财政局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市财税体制第三步改革。 摸清家底,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加强与市财税局、区税务分局等部门的沟通,摸清市级下放企业户管数和税收基数,掌握特定园区内企业的基本情况。加强后续的动态***管理,及时、全面掌握影响收入和财力结算的各种因素。 明确目标,确保实现“开门红” 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今年区级财政收入要确保同比增长10%,力争达到15%的增幅。1月份拟按老口径同比增长5%-6%,体制改革后,一季度拟按新口径同比增长9%-10%。 梳理政策,促进特定园区发展 加快梳理现有政策,研究制定吸引企业向特定园区集聚的财政政策,调动包括街道镇在内的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各类资源、人才、信息等要素向特定园区集聚,为用足用好市里政策,争取市对特定园区更多的财力返还提供有利条件。 规范运作,加强扶持资金管理 制定并落实规范扶持资金管理的措施。对公务员严格执行“阳光工资”政策,做到不与扶持奖励沾边。将扶持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大额资金的拨付原则上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确定适当的扶持项目名称,为扶持企业提供合理依据。对突破面上扶持政策的企业要按“一事一议”原则向区政府报批,违规操作将相应扣减财力。 核实数据,争取市级财力支持 进一步测算、核实市局2004-2005年支持我区发展特定行业的税收增量返还数以及2005年提高我区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基本支出水平的转移支付数,以此为依据并结合区情,积极向市局争取更多的财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