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兴社区N070202单元33201A地块33301A地块新建商品房项目(西地块)的环卫配套设施意见的函
索取号:JC2300000-2021-044发布机构:区绿化市容局标题:关于中兴社区N070202单元332-01-A地块、333-01-A地块新建商品房项目(西地块)的环卫配套设施意见的函文号:静绿容[2021]66号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成文日期:2021-09-06发布日期:2021-09-18
关于中兴社区N070202单元332-01-A地块、333-01-A地块新建商品房项目(西地块)的环卫配套设施意见的函
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恺冠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兴社区N070202单元332-01-A地块、333-01-A地块新建商品房项目(西地块)》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城镇卫生设施设置规定》及《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导则》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N070202单元333-01-A地块(西地块)住宅部分:1、应配建1座小型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站,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2、设施要求:应配置1台旋转密闭式垃圾压缩贮存机;压缩站前应有垃圾运输车辆运行的空地面积及车辆与压缩设备的对接空间,车辆须在作业点调头的,应有不小于12 米*12米的回车余地;压缩站内应配备380V/30kW动力电、照明(防水防爆)、上、下水和冲洗设备,配备排风装置及除臭设备。3、压缩站建造要求:压缩站的大门采用不锈钢手动+电动卷帘门(卷帘门宽度为5米,开启后门的净高不低于3.5米,小压站内的净高不低于4.5 米);压缩站内墙贴2米高磁砖,顶刷防水涂料,地坪铺防滑地砖,四周做铸铁盖板流水槽,下水纳入污水管道。
二、住宅部分应设置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点,宜不少于2个,点位应设置在便于小区居民进出的人行路线或车行路线上,应配备上、下水、冲洗设备和挡雨遮阳棚,下水纳入污水管道。
三、住宅部分应设置便于清运且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的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枯枝落叶等分类堆放场所,标识明显并做好相关遮挡和防尘措施。
四、商业部分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房1座,面积不应小于20平方米。生活垃圾收集房大门采用不锈钢材质,内墙贴瓷砖,顶刷防水涂料,地坪铺防滑地砖,内部设置照明(防水防爆)、上、下水和冲洗设备,生活垃圾收集房门前做铸铁盖板流水槽,下水纳入污水管道。
五、菜场应单独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房1座并配置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1套。垃圾房面积不应小于30平方米,建造要求同商业部分垃圾房。菜场应设置公共厕所,建造要求应符合《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的规定。
六、上述项目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做到分类收集处置,配置符合标准的湿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的收集容器。压缩站内应设置可回收垃圾存放区域及有害垃圾存放区域,其中可回收垃圾存放区域面积不应小于8平方米。
七、配套建设的环卫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竣工后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