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北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评情况的公示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北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对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北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北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馈意见建议。
电话:0779-3966779;
邮箱:bhcsac@163.com;
邮寄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36号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05室,邮编:536000。
北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会
2022年12月2日
北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评报告
自2021年11月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及各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全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食安办〔2021〕5号)有关要求,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北海市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开展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北海,又名“珠城”,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级市,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始发港,我国最早的对外通商口岸之一,北部湾城市群、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要节点城市。下辖3个区、1个县,总面积3337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85.3万人。先后荣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中国最具投资潜力城市50强、中国外贸百强城市、中国避寒宜居地、国家卫生城市、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中国康养旅游百强市等称号。
近年来,北海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长。截至2022年11月底,全市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3103户,其中食品生产单位177户、食品销售经营单位6108户、餐饮服务单位4085户、小作坊424户、小摊贩98户、小餐饮2211户。
二、创建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一)强化党政领导机制。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职责分工安排》《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49条具体措施,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先后印发了《北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专题会议制度》《北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县(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地区、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划分明确,协调、联动、督导机制有效建立。
(二)强化创建资金保障。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市政府每年将食品安全经费列入本级预算,2020-2022年分别安排1412.8万元、1614.56万元、1271.77万元,合计4299.13万元。同时,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创建工作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全市各地均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资金,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大民生领域投入。针对农贸市场脏乱等问题,持续推进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市本级累计投入870.7万元补助资金,撬动社会投入7100余万元,完成42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三是加大食品检测投入。每年投入近700万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确保食品抽检量达到8批次/千人。
(三)强化创建部门责任。一是部门责任更加清晰。市委、市政府成立北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指挥部,印发《北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压实各部门职能职责,细化部门工作指标,通过“完善五大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实施六大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开展七类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二是部门合力更加凝聚。制定《北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专题会议制度和工作规则》,及时调整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责任,促进食药安办高效运转,充分凝聚部门协同合力。三是部门监管更加精准。农业农村、海洋、市场监管、商务、卫生健康、海关等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明晰,形成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监管为主,其他部门配合的监管体制,实现食品安全从种养殖到生产、流通、餐饮领域全链条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基本建立。
(四)强化创建工作落实。一是四级监管网格化体系初步形成。农业农村部门构建市、县、乡、村四级食品监管网格化体系,创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示范站。二是优化投诉举报渠道,融合“北海e眼”“人民e眼”及部门专项热线,建设综合性12345市长热线平台,市民可以通过电话、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消费维权,累计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2809件,100%办结,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50.34余万元。三是在北海日报社设置食品安全专栏,在北海广播电视台播发食品安全相关视频新闻,在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推送创建食安城进展情况,将高质量稿件推送到中国食品安全报、市场监管报等国家级媒体扩大宣传。四是多方位立体宣传,在全市人流量较大的社区、学校、广场建立14个食品科普宣传基地,在西南大道与广东路交叉口、外沙岛、侨港风情街设置大型LED宣传屏幕,24小时滚动播放宣传影片及标语。五是组建专业性高、使命感强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队伍,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等专题活动,通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等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营养、消费维权等知识。
三、工作措施和取得成效
(一)基础工作
1.落实党政同责。一是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督办内容,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分工,创建以来累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府专题会13次,市委、市政府主要、分管领导深入食品安全监管基层一线调研17次。二是健全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创建以来食品安全绩效指标分数占绩效综合指标分数的权重逐年提高,由2020年的4.3%提升到2022年的5.8%。
2.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成立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每年及时调整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出台北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专题会议制度、风险会商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等工作制度,积极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二是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指挥长,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市长为副指挥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27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指挥部,印发《北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每年组织召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部署会、推进会,推动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统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构建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工作机制。
3.严控风险监测。一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通过“健康北海”“北海疾控”等微信公众号进行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二是对全市一县三区及涠洲岛旅游区食源性致病菌和食品中化学性有害因素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2020年以来完成风险监测任务指标1194批次。三是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全市共有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42家,所辖县区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实现100%全覆盖,2020年以来,完成食源性疾病监测6046例、病例生物标本273例、病原学检测106例,检出阳性88例,无死亡病例。
4.强化源头治理。一是印发《北海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方案》《北海市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北海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北海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排查35个行政村、25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企业,完成***家企业固体废物堆存场的整治,完成涉危废企业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72家,抽查评估60家,排查整治废塑料再生和一般工业固废接收处置企业20家。二是实施农兽药使用减量行动,高毒农药和禁用兽药得到较好控制。通过苗种、病害监测、规范用药、推广生态养殖、强化执法等手段推动农兽药减量,经比对,参与行动养殖企业使用兽药总量同比平均减少20%以上,抗生素类兽药平均减少25%以上,金鲳鱼、象鼻螺等重点养殖品种零用药技术模式示范初具成效。三是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截至目前累计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2万余张。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建立连接,加强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四是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贩运、屠宰、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共有3家屠宰企业通过AAAA级认证,1家通过自治区标准化示范认证,2020年以来累计检疫合格生猪70万头。
5.严把粮食质量。一是推动“优质粮食工程”质检体系建设,争取各级财政支持资金500万元,建立粮油监督检测站、粮油质量检验站2个,提升“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二是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严把粮食收购、贮存、运输关。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库存粮食质量监测覆盖比例不低于库存数量的25%,库存粮食监测发现问题处置率达到100%。三是投资800万元,建成集收储、烘干、加工、配送、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项目,提高了粮食产后专业服务水平。年度库存粮食监督抽检任务、不合格粮食核查处置完成率均达到100%。
6.注重过程监督。一是全面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建成以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专项检查、飞行检查为重点的全覆盖监督检查机制。对全市13103家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风险分级评定,风险等级评定率100%。每年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动态调整,结合风险等级调整情况,制定年度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计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检查频次。二是开展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鲜湿米粉、食用植物油、油条及自消餐饮具等重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大型肉制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率、体系检查覆盖率、问题整改率均为100%。三是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对全市春秋两季校园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检查覆盖率达100%,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100%,“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70.2%。四是深入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专项行动,查办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案件43起,收缴野生动物***6只,野生动物制品5434件。
7.加大食品抽检。严把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粮食收储、食品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关口,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指标、高风险区域等安全问题,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开展抽检监测。2020年以来,每年投入150万元完成120000批次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投入525万元完成15000批次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样本量保持在8批次/千人以上。全市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99%,对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和信息公开率均为100%。
8.推进执法办案。一是公安、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出台《北海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在案件移送、线索传递、涉案物品仓储处置、信息共享等难点问题形成监管部门与司法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无缝衔接。二是始终保持重拳出击的高压态势,开展食药犯罪“昆仑”行动、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冻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以来,开展联合专项整治15次,整治食品流动摊点约36549摊次,办理行政案件2694件,刑事案件10起,罚没款4153.91万元,移交公安机关案件24件,查获走私案件70件,查扣冻品10277吨,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公布餐厨废弃物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19,积极受理群众对餐厨废弃物违法行为线索的投诉举报。
9.开展集中整治。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产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多发的重点区域,突出整治网络餐饮安全、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超标、保健食品、农村假冒伪劣、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监管等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一是督促网络平台落实主体责任,行政约谈饿了么、美团等网络食品经营平台负责人和入网食品经营者,从源头把控餐饮质量保障关。2020年以来累计处理1496家在网问题商户,推出120万份“食安封签”,守护餐饮外卖“最后一公里”。二是农业农村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食用农产品“控药残治违禁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北农宇〔2021〕145 号),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模式,精准治理豇豆、韭菜等11个重点品种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和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问题。开展了豇豆、韭菜、芹菜“三棵菜”和“瘦肉精”专项治理。累计抽检样品 59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全部依法处理。
10.推进社会共治。一是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建立专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网格员)队伍,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化执法队伍,初步形成市、县、乡、村四级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创建5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示范站。二是建立健全行业协会行规行约,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北海市现有食品安全协会、烹饪餐饮行业协会、海城区渔业协会、养猪产业协会,均能按照协会章程、行规行约开展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活动。三是成立广西首个地级市食品安全联盟,强化行业自律,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各类咨询、宣传、培训、研讨会等活动23次。四是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等专题活动,通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等为食品企业、经营户、学生和群众宣传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营养知识、食品购买注意事项、消费维权等知识,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学生关注食品安全并了解营养知识、市民监督并参与相关食品安全活动。五是举办“你点我检”“星期四随机查后厨”“旋风行动”系列活动,邀请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随机抽检食品,现场检验,随机抽查餐饮单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2020年以来累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21万余份,在各类新闻媒体刊登稿件2499余篇,播出食品安全公益广告4101余条次,制作墙体广告75处,18处“杆塔智慧亮化服务项目上设置“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公益广告,发动40多万个家庭参与食品安全与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多渠道、立体式、全方位宣传,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二)能力建设
1.基层装备监管专业化达标。一是推进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海洋、公安等部门形成覆盖全链条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指导全市执法工作,城区实行垂直管理,组建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实行“局队合一”,按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监管事权及监管责任。海洋渔业部门设立市级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与执法工作,县区设立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大队,全面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安部门立食品安全犯罪侦查机构,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二是基层监管机构执法、取证、车辆等装备达到国家配备要求,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达到“十个一”标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每人每年培训时间达到40个学时,具备监督检查、综合执法、快速检测、应急处置等能力。
2.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及时修订《北海市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北海市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2019年、2021年市食药安委组织开展北海市较大(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创建以来市县两级共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14次。二是及时监测、处置23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效控制舆情传播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指导和协调县区有关部门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和舆情管理工作。
3.风险交流有序开展。一是每年召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会议,推进部门间监测信息共享互用,集体分析研判,推动区域间食品安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预警交流、风险防控等领域合作,逐步建立沟通、协调、有效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机制,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二是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坚决保障“全域全年”食品安全,累计检查各类销售门店24744户,完成检查覆盖率96.32%,共排查风险问题数1620个,完成处置1609个,问题处置率99.32%。
4.科技支撑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强化检测平台建设,投入近3800万元建设新北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全市4家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均运行有效,农贸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均建有快速检测室,培育1家第三方检验机构,以市级检验机构为骨干,县区、乡镇检验站和第三方检验机构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初具形成。二是设立37个街道(乡镇)市场监管所、5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示范站,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建立网格员(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各级监管机构执法装备均满足监管工作需要。三是出台《北海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投资8600余万元,占地30余亩,建设包括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日处理能力达100吨处理厂。建设2座乡镇生活垃圾中转(转运)设施和2座村级垃圾处理(转运)设施。实现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的“一条龙”全程监管体系。
(三)生产经营状况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投入,设置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并定期对从业人员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开展培训考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每年均参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集中培训达40学时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考覆盖率达100%,合格率达95%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100%。二是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经营安全相关规范要求,全市学校食堂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三是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入场销售者登记、市场自查、信息公示等管理责任,督促入场销售者依法依规从事销售活动。四是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全面进行实名登记、入网审查、信息公示和抽查监测。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五是选取规模较大、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大中型超市开展“放心肉菜超市创建”“放心食品自我承诺”活动,以点带面,逐步引导辖区内所有超市主体自我承诺,以承诺促自律,以自律保安全,逐步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2.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积极鼓励辖区内保险机构开展食品安全相关责任险业务,引导辖区内保险机构积极研发、丰富食品安全相关保险产品,加大保险宣传力度,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愿保尽保,做好承保理赔等服务,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切实提升食品安全质量。2020年以来,辖区内承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机构4家,2022年新增保险机构1家,平安财险新增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1个。辖区内共承保学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50余家,总保费33.98万,提供风险保障金额4.66亿元。
3.强化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北海市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北海市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北海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工作方案》《北海市市场监管系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化管理实施方案》《北海市农贸市场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实施细则》等文件,将食品行业重点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有机结合,对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化管理,不断完善企业信息公示、信用承诺、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举措,形成行之有效的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化管理工作机制和模式。二是多维度信息归集。将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及时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目前全市共有53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暂未有食品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
(四)食品安全状况
创建以来,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6.8分,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知晓率为62%。
(五)示范引领,打造食品安全特色亮点
1.突出“立标杆”,打造智能型超市式市场。投入8000余万元,完成42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试点打造北京路智慧市场、文明市场等6个智能型超市式农贸市场,投放663台套电子溯源秤,配置54台套快检设备,实现食品溯源、农残检测、交易实时公示等多项智慧化功能。消费者通过扫描购物小票的溯源二维码,即可了解产品源头及流通信息。北京路智慧市场、金癸隆昌市场等3个市场获评“广西示范性农贸市场”称号。北海市推动全市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被中国食品安全大会评为2021年度“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优秀案例。
2.突出“重科技”,建成远程可视监管平台。运用物联网技术,通过***传感装置把牢食品原料追溯、现场操作过程、仓储防鼠防潮、智能留样信息等环节,实时对食堂食品安全风险节点进行管控,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70.2%。基于大数据算法自动识别或监控风险信号进行预警功能,做到全环节覆盖和零距离可视化监管,在全市23家食品生产企业、12个农贸市场、56家餐饮单位、147所学校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安装900余台套高清网络***机和传感器,实时采集收集视频和物联信号,确保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3.突出“严管控”,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查检。运用“八桂集中仓”平台,确保入北海冷链食品“来源可追,去向可查”;投入170余万元建成集中监管仓和查验仓,做好外埠进入本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查验工作;全市冷库开展“地毯式”摸排,并建立一企一库一台账;组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评估团队,抓实进口冷链食品“三全、三专、四不”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措施落实,严厉打击走私冻品及无“三证一码”进口冷链食品。累计排查冻库2447家次、冷链食品经营户3192户次、查验进口冷链食品近6万吨、开具出仓证明6000余张,查办销售票证不全、来源不明冷链食品案件70件,查扣冻品10277.5吨,案值2.24亿元,核查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人数7468人次、采集各类样品共44495余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4.突出“创品牌”,促进地方特色食品发展。一是印发《北海市提升质量安全推动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北政办〔2018〕192号)、《北海市加快推进品牌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5年)》(北政发〔2020〕9号)、《北海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北政办〔2022〕21号)等文件,支持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推动质量强市品牌亮市,培育了北海海鸭蛋、北海沙虫、香山鸡嘴荔枝、涠洲岛香蕉、合浦鹅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以及“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109个(无公害农产品69个、绿色食品32个、农产品地理标志8个),“圳品”认证1个、香港优质“正”印认证28个。全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广泛推行现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约72%以上企业获得HACCP或ISO22000等质量体系认证。“合浦月饼小镇”以月饼等烘焙食品加工为主导产业,形成食品企业聚集区,建成烘焙食品产业园,吸引28家食品企业进驻,打造,成为全国最大的“大月饼”生产地、集聚地。北海海鸭蛋入选“中国十宝”,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四、自评过程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食安办〔2021〕5号)要求,创建城市于每个评价周期第2年12月底前向自治区食品安全委提交初评申请。北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对表对标,逐项收集整理佐证材料,撰写自评报告。主要对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食品安全状况、示范引领等五大方面开展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市委、市政府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各县区食药安委工作人员,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人员,市市场监管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专班人员等参与评价。
五、总体情况
创建以来,北海市坚持“严”字当头、“安”字兜底、“好”字见效,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持续保持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食用农产品综合合格率达到99.36%,食品抽检量达到9.6批次/千人,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提升到86.68分,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连续三年在自治区设区市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中被评为A等级。
在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依然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源头污染依然存在。环境污染导致食品中重金属、有机污染物超标的问题依然突出;种养殖环节农药兽药残留超标、违禁使用高度剧毒农药、过量使用抗生素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过程管控面临挑战。食品安全源头治理还需提升,种养殖集约化、规模化程度偏低,企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加之市场秩序不规范等大环境影响,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非法添加、假冒伪劣等问题依然存在;网络销售、网上订餐等新产业的普及给监管带来新的挑战。三是社会风险需要警惕。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关注、异常敏感,燃点很低、触点很多,处理不好就可能酿成系统性风险,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下一步,北海市将以此次验收为契机,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紧密结合北海实际,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创建为民、为民创建”的工作理念,以创促建,以建保创,坚决做到“三严三全”,即严格监管、严肃执法、严厉处置,全天候、全过程、全社会,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年度综合考核,做到一同决策部署、一同推进落实、一同考核评价,对发生重大违法行为的食品企业法人、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促进行业自律。
(二)进一步管控源头,把住食品安全准入关。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使用高剧毒农药行为,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指导力度,严禁定点屠宰场采购、屠宰、销售病死畜禽、未经检疫合格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牢牢把住源头关。
(三)进一步监督抽检,完善风险预警机制。我市将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库,重点抽检输入性重点食品及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且消费量大的粮、油、鲜湿米粉、水产品等品种,对可能发生较高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风险警示,切实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进一步联动执法,着力加强“三小”监管。加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海洋等职能部门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交、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对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分别拿出整顿的目标计划和检查内容,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五)进一步营造氛围,切实强化宣传发动。以大众传媒为载体,加强对农村、学校、社区、机关等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积极营造食品安全工作社会各方主动参与、群众理解支持的良好局面。提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六、自评结论和公示情况
自创建以来,北海市认真贯彻******关于食品安全的批示、指示和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和自治区食安委的安排部署,统筹完善五大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实施六大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开展七类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行动,实现了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落实有力、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显著、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并有效推动了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发挥了示范城市的引领带动作用,创建工作达到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食安办〔2021〕8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