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老人死亡家属迁怒医院徐汇医调委巧妙化解纠纷
肺***晚期的贺老伯在住院6天后因呼吸衰竭死亡。家属坚持认为,医方未及时使用呼吸机是导致贺老伯死亡的直接原因,情绪激动的家属要求医院赔偿10万元。徐汇区医调委在接到医方电话后,迅速介入此纠纷,在派出调解员赴现场安抚家属情绪的基础上,又邀请医学专家召开专家咨询会给出专业意见,指出医患双方各自欠缺的问题,最终医方提出愿适当减少医疗费用,双方据此达成调解协议。
【事件】
老人住院后第6天死亡
年过7旬的贺老伯患有肺***,在术后一年后,因***细胞向脑、骨转移,贺老伯入住本市某医院。然而就在住院后的第二天,贺老伯便出现呼吸衰竭的情况,其家属为此曾主动要求医院使用呼吸机,并签署了使用呼吸机的协议,但直至隔天贺老伯呼吸困难加重,医院方面仍然未予以使用呼吸机,最终,贺老伯在住院后的第6天死亡。
家属闻及贺老伯的死讯后情绪非常激动,要求医院赔偿10万元。医患双方的争议焦点则围绕“为什么没有使用呼吸机”展开。贺老伯家属认为,贺老伯在住院次日发生呼吸衰竭后,家属曾主动找到医生要求使用呼吸机,但医院不重视患者病情变化,未给予积极有效的治疗措施,最终导致了贺老伯死亡的结果。
但医院方面则认为,贺老伯在住院后的第二天病情是稳定的,为了预防病情突变,医方提前告知可能会使用呼吸机,并让患者家属签字。到隔天下午,患者血氧饱和度下降需要插管,医方已将呼吸机推至病房,再次和患者家属讲述了插管的利弊,患者家属当时表示需要考虑,这才致使医方未能进行进一步的诊疗。据此,医患双方始终协商无果。
【调解】
调解员赴现场安抚家属
徐汇区医疗委接医方电话称“院内有10余名患者家属与医方发生纠纷,希望医调委介入此纠纷的调解”,立即派调解员赶至现场参与调解。
调解员在初步了解案情后,向患者家属介绍了医调委工作性质和工作流程,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解释,患者家属情绪逐渐趋于平稳,愿意接受医调委的调解。然而,随着家属们对病情的深入讨论,加上外界一个个电话打入,患者家属的情绪又趋于失控,坚持认为医方未及时使用呼吸机是导致贺老伯死亡的直接原因,要求医方立即承认错误,并作出巨额赔偿。
为打开调解僵局,调解员让医方安排一个安静的环境,挑选患者妻子和子女作为患方代表沟通协商。调解员运用自身丰富的医学知识和多年的临床经验,帮助患方认真梳理诊疗过程,告知其医方对患者的诊疗可能存在不足,建议通过专家咨询会对诊疗过程做出客观的判断。
同时,调解员又指出,患方提出的赔偿要求过高,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改日到医调委,由常驻医调委法官为其计算一个合理的索赔金额。通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患者认识到了医患纠纷调解相较于患者自己盲目的吵闹更有利于维权,家属答应离开医院改日到医调委提出调解申请。
专家专业分析化解纠纷
徐汇区医调委在正式受理患方申请后,针对该案组织全体调解员讨论决定,邀请***科及呼吸内科两位专家召开专家咨询会。在随后的咨询会上,专家根据病史指出,患者贺老伯出现严重呼吸困难及血氧饱和度明显下降时,是需要使用呼吸机的。
而医方表示,当时已将呼吸机推至病房以备急用,因家属表示需要时间考虑才未使用呼吸机,这与患方陈述的主动要求医院使用呼吸机相矛盾。专家表示,如果患方曾拒绝使用呼吸机,需要有文字记录作证,医方的医疗文书记录存在缺陷。而患者属于肺***晚期病人,呼吸衰竭属于患者病情自然发展,因此医方的医疗行为与患者死亡无因果关系。
根据专家意见,医调委与医患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调解员抓住双方陈述的矛盾点进行调解,患方也承认,对于是否要使用呼吸机确实犹豫过。医方则主动表示,自身的文书记录欠规范,考虑到患者的离世给家属带来巨大的伤痛,愿意从人性化角度考虑适当减少医疗费用,以示对家属的关心和帮助。最终,在医调委的主持下,患方逐渐接受了这一结果,并签订下了调解协议。
【点评】
医调委介入有维权优势
此纠纷的调解过程一波三折,曾一度陷入僵局,患方在现场情绪非常激动,调解员巧妙的从人群中挑选代表,并让医方安排了一间小办公室,有效地隔绝了人多嘴杂,影响患方代表判断的信息,从而使患方充分理解了医调委的工作特性及维权优势。
另外,医调委合理地选择了两位专家,让医方认识到了文书管理的不规范,又让患方理解了病人的病情发展进程,加上医调委调解员所体现的丰富经验及常驻法官的专业素养,给了患方充分的信心,使双方都心服口服,最终平等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来源: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