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创新举措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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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3日发表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国企党组织书记担任董事长,监事长以外派形式为主,纪委书记进入监事会,引导企业推荐工会代表担任职工董事、内审部门负责人担任职工监事;根据企业主营业态,选派相关政府部门和国企人员任职外部董(监)事。二是确定职责边界。委托专业机构形成公司章程修订模板,明确国资委、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四类组织权限范围;制定对外投资、股权收购、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分层决策制度;授予董事会对经理层考核及薪酬决定权、一定金额以下企业重大经营事项决策权等权限。三是制定政策规范。统一外部董(监)事考核,防止外部董(监)事兼职取酬和“不作为”。年均净利润达8.8亿元,国有资产保值增率年均超过105%。
(区府办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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