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路街道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光明路街道扎实推进农村党组织带头人“头雁领航”工程,构建起任职备案、日常管理、考核评估全链条体系,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敢担当的“头雁”队伍,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能。
规范任职程序,强化备案管理。严把村党组织书记选任标准,将“凡进必审”关口前移,认真征求公安、纪检监察、政法、卫健、信访等部门意见,严防“带病任职”。通过入户走访、民主测评、座谈了解等方式,为任职人选“精准画像”。严格落实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宣布任职等程序,2022年共规范调整村党组织书记2名。参照干部人事档案建档标准和管理规范,按照“收集整理规范化、审核把关精准化、维护更新常态化”的要求,细化8大项20余小项入档内容,14名村党组织书记“一人一档”全部建立人事档案。
规范履职行为,强化过程监管。开展“现场观摩+擂台比武”活动,强化实战实训,14名村党组织书记登台打擂、现场展示,提升推进乡村振兴能力。开展“导师帮带”“交流挂职”工作,选派2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对5名新任职村党组织书记“结对帮带”,选派1人到先进村挂职党组织副书记,在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开展交流提升,力促村级带头人队伍能力素质整体提升。加强管理监督,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光明路街道关于加强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若干措施(试行)》,从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规范村级工作运行等七大方面,制定了25条具体措施,通过严格的举措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提升村党组织书记管理整体水平。
规范绩效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践诺活动,全面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年度计划,极大提升群众满意度,展现村级班子新作为。制定《光明路街道村(社区)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提高村干部的基本报酬,通过考核成绩确定绩效报酬,树立“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孬不一样”的鲜明导向,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突出正向引导,强化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按月发放相应报酬,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考录公务员、事业编,极大调动工作积极性。强化反向约束,对排名靠后、工作消极、村庄长期无改观的村党组织书记,实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成效不明显、被认定为不合格不胜任的及时清除村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