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区2023年农村水电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和电站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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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3月31日发表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印发的《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3〕382号)文件要求,现主动公示我区2023年农村水电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和电站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具体名单见***。
***:1.有防汛任务的电站责任人情况表.pdf
2.无防汛任务的电站责任人情况表.pdf
肇庆市鼎湖区水利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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