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大邹镇2023年排涝站维修工程预成交公示
根据《兴化市限额以下工程发包管理办法》(兴政发[2018]157号)和本工程发包文件的规定,兴化市大邹镇2023年排涝站维修工程的发包工作已经结束,预成交人已经确定。本项目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承包人办法,现将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1、预成交人情况 | |||||
拟成交人 | 江苏必和必拓建设有限公司 | ||||
成交价(元) | 4.8万元 | ||||
项目负责人 | 曹 娜 | ||||
1.1、预成交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 |||||
单位名称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
江苏必和必拓建设有限公司 | 曹 娜 | 3209231*******63125 | 二级建造师 | 苏232****16176 | |
1.2、拟成交人企业业绩 | |||||
单位名称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中标时间 | 中标金额 | |
1.3、拟成交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单位名称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中标时间 | 中标金额 | |
本项目预成交公示期自2023-03-13起,至2023-03-14止。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发包方提出。公示期满对预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发包人将发出成交通知书。
发包人:兴化市大邹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