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玉州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委托第三方实施2022年玉州区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工作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文件精神,玉州区2022年“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资金达不到政府采购标准。为按时、规范地完成任务,决定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由玉州区残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现将有关项目要求公告如下:
一、委托机构应具备条件
机构资质:
1、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取得国家规定开展有关业务的相应资质。
2、专业人员具有一定无障碍知识和理论水平,能够为残疾人家庭进行专业的评估和判断其是否为服务对象的人员。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在玉林市城区设有售后服务点并且常驻有维修技术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如出现故障、质量等问题,接到电话后6小时赶到现场处理。
4、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记录。
具备以上条件的机构可向玉州区残疾人联合会提交申请书及有关佐证材料,玉州区残联进行评估(择优选择)。经评估合格确定签订实施项目委托合同书后,由被委托方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服务,并接受村(社区)、镇(街道)、玉州区残联的三级监管及配合该项目的有关检查。
二、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说明
(一)改造对象及任务数:
1、为玉州区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68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
2、所住房屋具有改造价值、对无障碍设施依赖性强的重度残疾人家庭。
3、凡享受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资金的对象,5年内不再享受同类补助(贫困重度残疾人因城市保障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或移民搬迁等新建、新改住房的除外)。
(二)改造资金标准:每户补助4000元。
(三)改造内容: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主要包括通道、厨房、卫生间无障碍改造及辅助器具的适配以及能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的智能化家居设备。改造内容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
改造内容确定过程中要充分征求残疾人本人或其他家庭成员的意见,着重突出居家无障碍,体现“个性化”。
(四)建设与改造管理
1、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施工、检查和验收。
2、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充分考虑和听取残疾人意见与建议,科学设计、规范施工、严控质量,做到文明、安全建设改造。
3、工程施工时,施工方应提供玉州区残联审核同意的改造申请、审批表;受助残疾人或监护人签署的意见。
4、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在安装中发生损坏或在安装后发生非自然损坏的,按照损坏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关维修经费。
三、档案管理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交付使用后,施工单位应在15日内向玉州区残联移交以下档案资料:
1、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审批表;
2、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程度评估表;
3、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表;
4、残疾人贫困证明;
5、每户各项改造前、后对比照片(含电子档)。
四、服务日期: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
五、项目申报时间、地点
申请时间: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11日。
申请地点:玉州路一号玉州区政府5号楼一楼(玉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邮箱:yzcl2332032@163.com
申报联系人:吴小荣 联系电话:0775-2332032
玉林市玉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3月7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