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推荐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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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0月18日发表
关于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国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经市州逐级推荐和厅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报厅领导同意,拟推荐以下5个单位为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时间从10月13日至10月19日止,如有异议,请向厅政策法规处(85837255)、厅机关纪委(85837295)反映。
厅政策法规处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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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1:52:0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