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文体中心项目农民工工资整改通知书
宜春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检查组于2021年6月16日对象州县文体中心工程项目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面存在违反《来宾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来宾市2018年工程建设领域“一金六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来薪联发〔2018〕5号)、《象州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关于印发象州县2018年工程建设领域“一金六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象薪联发〔2018〕4号)、《来宾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对上述项目进行整改。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未做三月一结算资料。
2.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未签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协议、农民工工资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4.无建设单位监督总包发放工人工资联系函。
5.无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资料。
6.未到人社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二、你单位应于2021年6月25日前向我局报送经单位相关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整改情况报告及以上所列问题的相关证明履职材料;报告提交时如整改未能按规定要求完成的,应说明未能完成整改的原因并继续整改,我局视情况进行督查。整改报告应如实反映整改真实情况,你单位应对整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意见,请各责任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