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关于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拟销号公示
一、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中央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十八批,受理编号:X2GX202****70061),举报内容为“城厢镇福龙村平地村郑某父子在农田上建了一个养猪场,养殖废水、粪便直排农田灌溉沟渠,流入周边的一个水库,造成水库水质受到污染”。
二、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兴宾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城厢镇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现场调查情况:经查,信访举报所指的养猪场为上茂兴盛养猪场,位于来宾市兴宾区城厢镇福隆村上茂水库旁,法人为张某敢;所提到的“郑某父子”是指郑某文父子。张某敢是郑某文的姐夫,两人均为城厢镇福龙村委平地村人。实际在猪场内养猪的是郑某文、潘某凤夫妇,其子在读高中,不参与养殖工作。该猪场于2013年1月30日建成投产,占地面积7.2亩,其中设施农用地3.7亩,非农田用地3.5亩。目前肉猪存栏180头,母猪存栏20头,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场内建有三栋猪舍,建设有约120m³的化粪池,约60㎡的积粪房,雨污分离管等污染防治设施。养殖粪污发酵后用于果园施肥消纳,检查未发现粪污直排的问题。水库水质清澈,未发现受到污染的情况。综上,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整改措施:调查组现场要求养殖厂负责人在养殖全程使用益生菌,减少养殖臭味,加快粪污发酵处理进程,做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维护工作。
(三)整改成效:养殖粪污发酵后用于果园施肥消纳,检查未发现粪污直排的问题。水库水质清澈,未发现受到污染的情况。养殖厂负责人在养殖全程使用益生菌,减少养殖臭味,加快粪污发酵处理,做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维护工作,完成整改。
根据《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核查销号工作的函》(桂环督办字〔2014〕14号)文件精神,我区拟对该问题进行销号,现予以公示,监督电话:4772236。如对以上公示情况有投诉或问题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进行反馈。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