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2022年稻谷生产补贴结果信息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关于印发2022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建〔2022〕67号)文件精神,对我县2022年稻谷生产补贴信息进行公开公示。
一、补贴基层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桂财建〔2022〕55号)下拨巴马瑶族自治县2022年稻谷生产补贴资金114万元,(桂整合〔2021〕31号)下拨巴马瑶族自治县奖励资金(双季稻补贴)75万元,(桂整合〔2022〕20号)下拨巴马瑶族自治县奖励资金11万元,2021年稻谷补贴资金结余48530.72元。作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总体目标,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和加强种粮农民补贴,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资金申请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关于印发2022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建〔2022〕67号)和《关于印发巴马瑶族自治县2022年稻谷生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农业农村发〔2022〕33号)。
三、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全县水稻生产者(包括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年内种植单季稻、双季稻都给予补贴,重点支持双季稻种植。
(二)补贴范围。在有水稻种植的乡镇实施,补贴依据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为补贴依据。
(三)补贴标准。根据我县耕地种植水稻核增和核减不予以补贴情形后的实际发放面积综合测算,2022 年稻谷生产补贴发放标准为30.8元/亩。(种植单季稻按实际种植面积计算;种植双季稻的,按双季稻面积(复种)的1.5倍计算补贴面积。)
四、补贴程序
(一)村委会核实申报。各乡镇以行政 村为单位负责组织村委会以辖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为依据,入户登记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账号、家庭地址等信息表,核实享受补贴耕地面积,并将核实信息进行村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
(二)乡镇核实汇总。各乡镇结合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农村承包地确权信息,对各村上报的稻谷生产补贴情况公示表(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账号、家庭地址、核实享受补贴耕地面积等)进行核查汇总。
(三)县级复核。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我县农村承包地确权信息,结合乡镇上报的核实数据,会同自治县财政局进行县级复核,按照每个乡(镇)随机抽查1-2个村,每个村随机抽查5-20个农户。
(四)补贴发放。各乡镇的补贴面积通过审核后,由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和测算全县补贴标准,制定稻谷生产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并对各乡镇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给予书面批复。自治县财政局或乡镇财政所按照审核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款发放到农户的“一卡通”账户。。
五、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果信息
2022年稻谷生产补贴明细表(详见***)。
监督举报电话:0778-6212058、0778-6219280
邮箱:bmnyj@163.com。
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新建路167号
***:2022年稻谷生产补贴明细表
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3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