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祥市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崇左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8 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崇教办〔2018〕7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8年在凭祥市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
(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16年之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档案在凭祥市辖区内。
(二)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中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方可给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五)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应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并持有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三、认定机构和权限
按照《教师资格条件》规定,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权限如下:
(一)负责认定本辖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负责本辖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审查,报崇左市教育局认定。
(三)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四、认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5月2日至6月22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注册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6月25日至6月29日之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00 - 12:00,下午15:00 - 17:30。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凭祥市教育局二楼人事股提交申请材料及现场确认报名。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地点
凭祥市教育局二楼人事楼
地址:凭祥市北大路63号
联系电话:0771-8535822
3.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须本人签名,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后整齐对折使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籍证明(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5)《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含相关体检报告单)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地点:凭祥市人民医院。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参加全国中学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开始教育部考试中心不再寄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考生网上自行打印,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
(8)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小2吋,3.5×4.5cm);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4.材料整理要求
(1)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并由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核对签字或加盖已核验印章。
(2)各申请人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将材料1-10按顺序整齐整理,并在左上角用回形针夹在一起,装入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现场确认点、报名号、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姓名和工作单位,提交凭祥市教育局人事股确认。
(三)颁发证书
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凭祥市教育局在法定的期限内通过凭祥市政府网(https://www.pxszf.gov.cn)发布公告,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的时间。申请人按公告的领证时间到凭祥市教育局二楼人事股领取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二)所有申报材料由申报者自行准备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相关信息;
(三)所有的申报材料要与交验的相关证明、证件的原件分开。
联系人及电话:廖 杰,0771-8535822。
***: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凭祥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6日
***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56.50 KB)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34.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