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
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主要有以下亮点:一是突出源头治理,风险防范,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范围,完善农业投入品科学合理使用制度等;二是突出全程管控,全链条治理,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等;三是突出科学管理,标本兼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安公益知识宣传等;四是突出绿色优质,提质增效,鼓励和支持生产绿色优质农产品,鼓励和支持选用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种,采用绿色生产技术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等;五是突出从严监管,压实责任,强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履行诚信自律义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整体提高处罚额度,增加行政拘留等。
9月6日,全国食品安全周农业农村部主题日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活动以“学法力行,守护安全”为主题,开展线上直播活动。为更好地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昌邑区通过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积极转发活动内容,累计转发97次,浏览14600人次。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法律普及及宣传和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措施,推进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坚持全面体现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地问责“四个最严”要求,从生产环节到加工、消费环节,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社会氛围。
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