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派出所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抓手全力促警民关系建设和谐
(本网讯 通讯员侯瑜凤)在“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中,崇文派出所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治安、服务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突破口,着重在主动发现、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功夫,努力把工作做在前头,把功夫用在平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民间矛盾纠纷对辖区和谐稳定治安局面的影响,积极构建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是强化矛盾源头排查,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工作理念。该所按照“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矛盾排查、风险评估、提示预警机制,推行重点时期“拉网排查”、重点领域“反复排查”、重点时间“专项排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定期排查调处制度,对排查出的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按照责任分工,采取“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抓到底”的工作方法,做到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同时组织民警认真梳理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问题,对属于公安机关调处解决的矛盾纠纷问题,诉求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政策的,一次性解决到位。疑难复杂的,领导包案限期解决。
二是强化矛盾疏导化解, 建立健全方便畅通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以“积极化解、促成和解、实现疏解”为目标,以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为核心,强化各基层单位调处化解内部矛盾、预防群体性事件工作责任,进一步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落实“入户走访”、“带案下访”制度,通过 “警民恳谈”,不断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调查机制,积极创新沟通联系群众的新方法、新渠道,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的诉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存在的困难和反映的问题,进一步融洽警民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三是强化机制保障,建立健全严格公正的群众权益保障制度。以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案件审核把关制、执法监督制、执法责任追究制等,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真正做到依法办案、依程序办案,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加大公安队伍管理力度,从执法办案、工作作风、公正廉洁、遵纪守法等方面入手深入排摸、整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杜绝因自身执法不当等因素而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